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问题咨询  >> 政审
  已解决  查找问题        我要提问
问题描述咨询者:蓝巧娟
老师您好,我在报名的资料中填写的工作经验是2009年7月-今,在某个单位上班,实际上我在2009.7-2011.4在该单位工作,2011.4-2011.11月离职后,2011.12月-今又回原单位工作,报名的资料中没有将中间段写清楚,这样的情况会不会违反《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中的该条:(八)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谢谢
提问时间:2012-07-02 22:38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建议您向招录单位说明情况,感谢您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2-07-03 11:04
典型问题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