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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胡晓琳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问题。 之前不是说在择业期2年内户口档案在学校的可以算应届毕业生的吗?为什么又不可以了?国家规定的不是那样子的吗?
提问时间:2012-07-05 23:12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浙江政法干警考试与国家政法干警考试的政策上有稍许不同,关于应急毕业生的问题,根据《2011年浙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政策问答》中第2条,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不能视为应届生。按照以往的政策,浙江是不把未就业的往届生视作应届毕业生的。感谢您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2-07-0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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