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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章敏辉
两年前,因为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致一高龄老人死亡,我本身没有超速、酒驾、逃逸的行为,客观上当时天黑下暴雨,对方横穿马路。事发后我积极抢救,并积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检察院鉴于我的行为认定我情节轻微,初犯偶犯属意外事件,最终检察院决定对我不起诉。但是期间由于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所以被刑拘逮捕2个月,像这样的情况我还能报考公务员吗?
提问时间:2012-07-09 10:44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感谢您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2-07-0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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