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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小洁
我是2009年的本科毕业生,2009年11月开始见习,签的见习合同,但没有交五金,社保卡上是没有的;2010年5月和单位签正式合同,单位写的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也是从5月开始交的社保等。 请问我这的这个工作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提问时间:2010-10-18 13:05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您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网的关注。
解答日期:2010-10-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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