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馆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文化馆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文化馆: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长兴路99号。主要承担社会文化指导与培训,组织举办大中型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组织艺术精品创作,挖掘、研究、保护、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湖州城市合唱团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专业技术岗位共1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湖州市文化馆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文化馆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指挥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4年5 月7日9:00——16:00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湖州市文化馆合唱指挥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404005198@qq.com,附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湖州市文化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2寸证件近照)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4、应聘资格的取得。湖州市文化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复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下旬在湖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测评要素主要有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湖州市文化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湖州市文化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湖州市文化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湖州市文化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文化馆网站(http://www.huzhouart.com,最新公告);
2、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huzhouwh.com,通知公告);
3、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文广新局(组宣人事处):0572-239922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文化馆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398735,2398172(章静颖、管伟红)
附件:
湖州市文化馆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