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司法局司法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公务员,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人数
公务员8名。
三、选调范围
本县范围。
四、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纪律,作风正派,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9日后出生)。
4、公务员编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选调程序、方法和步骤
1、在长兴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报名及推荐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兴县司法局综合科505室(长兴县雉城镇龙山新区广场路1号)。
携带材料: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照2张;《长兴县司法局公务员选调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县司法局对报名及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前8名进入考察。
4、考察后,县司法局党委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取的原则提出选调人选的建议。
5、经县有关部门审定后,正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联系方式:长兴县司法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60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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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司法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