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协管员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湖州市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协管员30名,到一线大队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原则性强,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3、男性,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计算至2015年11月)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5、湖州市常住户口。
6、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可适当放宽户口、年龄限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通过公告形式,在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条件和范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表可先下载填好)。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组宣人事科(环城西路283号2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2556611。
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武警)证(党员还需提交所在支部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人数多于6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参考公务员有关基础知识等考试范围出题,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退伍军人加3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组织面试。
3、体检。按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录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二)报名人数少于60人(含60人)的,采取以下招聘办法及程序:
1、面试。对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4、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原则递补。
报名人数不满30人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录用后实行人才派遣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填写《协管员试用期考核鉴定表》,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公积金;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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