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开选调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优配强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和职数
行政编制工作人员8名,由县纪委统一调配,报名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实绩比较明显。
3. 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其中乡镇(街道、园区)公务员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9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具备经济、法律、审计、文秘、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从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jcxrc.gov.cn/)、长兴县纪委(监察局)(http://jw.zjcx.gov.cn/)等网站下载《长兴县公开选调县纪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个人承诺签字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到长兴县纪委干部室(县行政中心B幢1303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5日下午17:00止。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面谈人选。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查通过。
(三)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工作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面谈情况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纪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与纪检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面谈、考察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兴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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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兴县纪委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