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农林发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吴兴区农林发展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综合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湖州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户籍的人员。
2、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吴兴区农林发展局办公室(湖州市吴兴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3楼10322室)。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吴兴区农林发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3、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集中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以1:6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如报名人员少于招聘人数1:6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70%。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后,再行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待遇参照吴兴区农林发展局编外人员政策发放,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进行岗位适应性考评,考评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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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农林发展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