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长兴县教育局 长兴县人事局关于规范教师调配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长教发〔2008〕34号)精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2019年,城区义务段部分学校需要补充教师69名(初中18名,小学51名),城区部分幼儿园需要补充教师5名。请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审核申请条件,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调动的义务段学校教师需农村工作满5年,调出学校严格控制教师调动数量,各校不得超过所在学校教职工总数的3%。
申请调动的幼儿园教师需进编后在乡镇幼儿园工作满3年,调出学校严格控制教师调动数量,每园不得超过1人。
二、考试形式及时间
1.根据指定的教材,进行第一课时的备课及微型课测试,总分100分(教案占40%;微型课占60%)。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
三、注意事项
1.在《调动报告》中必须明确报考学校、学科及调动理由(同时一并上交《2019年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每人限报1所学校1门学科。《调动报告》递交后不能更改报考学校及学科。未明确报考学校及学科的《调动报告》不予受理。
2.《调动报告》及《报名表》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上交地点人事科(3),咨询电话6228136、6228156。
3.已考取但放弃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4.乡镇学校校际之间的调动对象,调外县、外系统的对象,《调动报告》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长兴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