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积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公积金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窗口综合岗2名(主要从事窗口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积金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2、长兴生源或长兴县户籍;
3、身体健康。
三、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法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2年行政事业单位窗口或金融机构窗口服务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 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综合科(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7011室)。
联系电话:6033516。联系人:钱女士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须提供在窗口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中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7、公示: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分别派遣至分中心工作。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3516。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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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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