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驻点招商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外驻点招商,建议为男性;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8.有两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凡有违法违纪记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泗安镇政府四楼408办公室)。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泗安镇政府组织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者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泗安镇公告栏上予以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泗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680882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