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湖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名湖州衡产品检测中心)创建于2000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的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现隶属于湖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负责管理。
本单位建立了“浙江省木业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现代物流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两个省级中心,创建了“浙江省南浔绿色家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浙江省南浔区木业产品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多个平台。主要职能是承担产(商)品质量国家、省、市、区级监督检验;开展第三方(产)商品质量安全委托检验、计量器具校准检测;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检验检测设备的研究,承担建设有关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有关产品标准制修订及验证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和机构建立健全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相关制度;开展技术咨询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中心内设一室七部,(办公室、质保部、木业检测部、机电建工部、计量校准部、市场部、咨询认证部、科技发展部)。现有员工6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4名,中高级技术职称24名(高级技术职称3名)。实验室面积5975㎡,其中南浔检验检测实验室面积3000㎡。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要求
部门 |
岗 位 |
学 历 |
专 业 |
其他条件 |
人数 |
年龄 |
计量校准部 |
医疗计量校准岗位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本科:测控技术与仪器、质量管理工程; 硕士研究生:分析化学、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 |
/ |
1人 |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
质保部 |
质保 岗位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不限 |
从事检验检测机构质保管理或体系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 |
1人 |
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
2、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4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报名者下载《湖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电子文档(电子照片)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496518295@qq.com。“邮件名”请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将进入考核环节;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电话予以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当天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
资格初审后,每个招聘岗位符合要求的人数大于6人的,则需增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少于6人的(含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带入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消息在湖州市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招聘者信息有假,取消报名资格。监督电话:0572-2523063。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具体问题,可向我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523053 姚女士。
工作时间:除公休日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