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德清县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层次,根据《德清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德教人〔2021〕33号)精神,现就2021年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人数
高中政治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2名、高中生物1名。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引进。
(一)A类教育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国家教学名师;
2.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金牌或银牌(至少1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3.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
4.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B类教育人才
1.省“万人计划”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
3.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称号(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名班主任);
4.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得铜牌(至少1次)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至少1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5.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C类教育人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在教育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教育教学成果,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前2名)参加国家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人才;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地市级教学明星、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同级别教学名师;
3.指导学生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至少3人次)且为主要指导教师,或被评为同级别优秀指导教师;
4.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D类教育人才
1.国家“985”“211”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德清户籍的国内、国(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为国家“985”“211”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国家“985”“211”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一流学科”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上述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暂不作要求,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德清户籍以2021年6月18日户籍为准。生源地视作户籍所在地。
4.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应在2021年6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时间和方式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11:00。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及投递方式:
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2021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为师范类专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关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PDF格式打包发至德清县高级中学邮箱(Email:jiangshui25@163.com,联系电话,江老师13757230905),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学科+姓名”。
3.报考人员分新教师和在编教师。新教师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或所学专业(必须与专业对照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一致)报考相应岗位。在编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牵头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进行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告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面试由牵头学校组织实施,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面试时间初定6月26日,具体以牵头学校通知为准。面试采用微型课和答辩形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微型课60分、答辩4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微型课成绩排位高的在前),并预签约。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子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聘用单位。录用人员于2021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录用后,岗位聘任可不受聘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保留原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四、有关政策
(一)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安家补贴、购房和租房(生活)补贴、工资外津贴。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夫妻双方可重复享受。
人才分类 |
小计 |
安家补贴(分3年拨付) |
购房补贴 (分5年拨付) |
租房(生活)补贴(分10年拨付) |
工资外津贴(分5年拨付) |
|
A类教育人才 |
最高375万元 |
100万元 |
最高150万元 |
80万元 |
45万元 |
|
B类教育人才 |
最高255万元 |
80万元 |
最高80万元 |
60万元 |
35万元 |
|
C类教育人才 |
最高 175万元 |
50万元 |
最高60万元 |
40万元 |
25万元 |
|
D类教育人才 |
博士研究生 |
最高85.4万元 |
30万元 |
最高50万元 |
5.4万元 |
/ |
硕士研究生 |
最高43.6万元 |
15万元 |
最高25万元 |
3.6万元 |
/ |
|
本科生 |
最高28.6万元 |
10万元 |
最高15万元 |
3.6万元 |
/ |
(二)引进人才随迁子女转入本县就读的,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人才配偶原先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原则上可按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进行安置。
(三)对邀请来德清参加面试的,按照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次、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其他事项
1.牵头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2.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用人员由本人负责处理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或聘用关系。
3.本公告不适用于调离本县重新引进的教育人才。
4.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
德清县高级中学:13757230905(江老师)
德清县教育局:0572-8063783、8367916。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