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驻点招商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外驻点招商,建议为男性;
5.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长兴户籍,具有两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者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2-6369819。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