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兴县县级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162号)精神,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自主招聘8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应专业;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六)海外留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12号楼101室。
联系电话:0572-6267516。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表一式二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医院短信通知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题和结构题。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医院招聘面试小组意见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安排体检及考察。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如未能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有相应执业要求的岗位需在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3年内未取得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辞退。
附件1:2021年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