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长兴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专业:
综合办公岗位1人:法律实务类。
办公室内勤岗位1人: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工程岗位1人:设计学类。
项目管理岗1人:公共管理类。
7.其他要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综合办公岗位和办公室内勤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村(社)工作经验。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情形。
二、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10月13日止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地址:QQ邮箱地址3391225782@qq.com。
联系电话:0572-6094026。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并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各1份,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按照顺序打包发送到邮箱地址。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1)笔试
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2-6094026。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