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兴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可报名专业 |
学历 |
招考其它条件 |
口腔 |
1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口腔,中级职称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眼科学/眼视光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眼耳鼻咽喉科,中级职称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专业为眼视光学需具有技师资格证。 |
耳鼻咽喉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眼耳鼻咽喉科,中级职称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县妇幼保健院3号楼十楼);联系电话:0572-603903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表1、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试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医院短信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操作考试。
4.操作考试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操作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满分100分,计算平均得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50%+操作成绩×50%。
5.体检、考察
面试、操作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事科统一组织考察。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事人才网(http://zjcxrc.zjcx.gov.cn/)向社会公示7天。
7.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签,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长兴县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9031
联系人:马珍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长兴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