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为更好保障县级机关部门公务出行,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品德、技术兼备,服务意识强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共招聘小车驾驶员3人,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良好,服务意识强,热爱驾驶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家庭稳定,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司勤岗位的身体疾病。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近五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长兴户籍,能适应出差、夜间值班,能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车。
5.熟练掌握车辆驾驶知识、技能,持有C1及以上级别机动车驾驶证,距初次领证时间5年及以上,并且从事C1及以上车型职业驾驶经历2年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技能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1.自愿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两年以上职业驾驶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长兴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长兴县行政中心D座2楼E226室;联系人:姚学平,手机18267273787;陈潇,手机13868279422,电话:0572-6256395)。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技能考试包括理论(科目四)和实地考试(科目三)。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技能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核算
(1)技能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50%+实地考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持B1以上(含B1)级别机动车驾驶证者或退役军人,符合条件之一,按0.5分加分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不足人员在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录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入面试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确定为备选库人员。拟聘人员、备选库人员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录用。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与雷博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不足人员在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本次招聘一年之内,如用人单位仍有招录需求,根据县委编办核准情况,视情从备选库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递补选用。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均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2.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长兴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
2.长兴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外驾驶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