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2022年引进事业编制学科指导教师(教练)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县相关学校实际,经研究,拟面向全国引进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高中数学竞赛指导教师 |
1 |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届毕业生:高中时期获全国高中联赛赛区二等奖以上;2.历届毕业生:高中时期获全国高中联赛赛区二等奖以上,或独立指导学生参加过全国联赛并获奖、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5年12月11日之后)。 |
高中物理竞赛指导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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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竞赛指导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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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科教练 |
2 |
1.专业要求:运动训练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5年12月11日之后),要求为国家级运动健将或优秀退役运动员。 |
机械专业 技能大赛教练 |
1 |
1.专业要求: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艺技术。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 3.其他要求:具有车工(或数控车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个人(或辅导学生)在本专业国家一类赛事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5年12月11日之后)。 |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对于报考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如目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一年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
2.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25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门学科。
3.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至12月27日17:00。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面试
(1)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竞赛指导教师岗位
面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包括解题和讲题两个环节)和现场提问两部分。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解题和讲题各占40%,现场提问占2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为先;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时,按讲题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体育学科教练和机械专业技能大赛教练岗位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技能操作考试)和综合测试两部分。面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或专业理论)测试占70%,综合测试占30%。经评委打分评定,择优录用。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或专业理论)测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及录用。由长兴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兴县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被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或其他原因造成该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限必须在6年以上。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对应邀来长参加面试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及当年度应届毕业生,按路程远近给予应聘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内300元/人次、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次、500公里以外1000【面试当天均需提交学生证(2021年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咨询电话:0572-6228136、0572-6228156
监督投诉电话:0572-6228110
长兴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