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公开选聘中层干部、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公告
湖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的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2021年1月,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湖州学院。学校现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院校。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00余亩,新校区位于浙江省四大湾区之一的南太湖新区,占地1000亩,已启动建设,预计2024年8月整体迁入。学校拥有工学、理学、经济学、医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和以理工类专业为主的3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规划在校生规模达到13000人。为加快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层副职4名、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4名,竭诚邀请加盟我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中层副职4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数量 |
任职条件 |
1 |
党办(院办)副主任 |
1 |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应聘人员应为全国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聘正科长级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7级职员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或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其中担任审计处副处长的,应具有五年以上中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协调管理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者优先,其中审计处副处长应具备独立领导审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党性意识强,能吃苦耐劳,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 6.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2 |
组织部副部长 |
1 |
|
3 |
宣传部副部长 |
1 |
|
4 |
审计处副处长 |
1 |
2.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4名
序号 |
招聘岗位 |
数量 |
任职条件 |
1 |
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 |
4 |
1.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应聘人员应为全国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任副处长级两年及以上或管理6级职员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和高校党务工作经历。 4.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党性意识强,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遵纪守法,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 5.熟悉高校党的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理念和服务意识。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须全职到岗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
岗位职责: 1.全面主持二级学院党组织工作。 2.负责所在学院党的建设、干部工作、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有关工作。 3.负责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安全稳定等有关工作。 4.负责所在学院统战、群团等有关工作。 5.负责制定学院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抓好落实。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止,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zzb@zjhzu.edu.cn。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在职在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中层副职的,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1:10时,学校将进行笔试,低于该比例的,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计划选聘人数的2倍,否则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应聘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的,学校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综合比选,按一定比例择优遴选直接进入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文字写作能力、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和考察。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任职。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公示。选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如选聘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
三、岗位待遇
选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湖州学院网站(http://www.zjhzu.edu.cn);
2.湖州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hzhr.com)。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工作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四)对选聘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湖州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2-2111720,邮箱:hzxyjw@zjhzu.edu.cn。
(五)本公告由湖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学院党委组织部(人才办)
邮政编码:313000
联 系 人: 孟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11719
电子信箱:zzb@zjhzu.edu.cn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