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心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受年龄限制),教龄3年以上;财会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与选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综合文字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
二、选调岗位
基础教育科1名、行政许可科1名、学前教育科1名、安全科1名。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确定选调对象。
1.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上午11: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教育局组宣人事科。
报名时所需材料:(1)《德清县教育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4.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选调岗位比3:1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5.考察公示。按总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基本素质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聘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考察人员不合格,则予以递补。
6.办理调动。选调人员人事关系调入局直属事业单位,除财务集中支付中心财会岗位外,其他均聘任在一般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不再执行教师工资政策。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调资格。
2.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程序和要求,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
德清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