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干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简章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社区工作,按照社区需求,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一、招考录用计划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5名,其中闸弄口街道9名、凯旋街道12名、采荷街道9名、笕桥街道10名、彭埠街道3名、九堡街道12名、丁兰街道20名。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8日后出生);
3.所涉及户籍以2015年5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一、岗位二报考条件:
1.杭州主城区户籍(不含萧山、余杭、富阳);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8日。工作经历累计达到24个月以上者,视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岗位三报考条件:
1.江干区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退伍证。
三、优先录用
根据杭组通〔2012〕81号文件精神,对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经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合格的退役士兵可免试录用。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愿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不足1:3以上比例的岗位,减少相应岗位数。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评定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江干区社区服务中心(采荷路34号);
(三)报名办法:采取定向选择的办法;
(四)报名材料: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1张);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人身份证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咨询电话:86974608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六、录用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录用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按顺序替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七、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杭州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附件:1、《江干区2015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岗位一、二报名表)》
中共江干区委组织部
江干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干区民政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