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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7-01-12      来源: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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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3人公告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滨兴学校等1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17届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办〔2016〕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7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表(2017.1)》(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2017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一)研究生学历: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二)本科学历:

  1、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三)免费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须先向招聘单位提交各类资料的电子文本,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再提交原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见附件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8日17:00止。

  报名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综合成绩排名(校学生处出具)和专业成绩排名(校教务处出具)证明(须注明专业总人数和本人排名)、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等材料(见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并填写《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亲属关系申报表》(见附件4),到招聘单位投递。

  招聘单位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确定报名对象是否进入面试,资料审核及面试情况综合评分低于60分(满分100分),不再参加面试考核。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的5倍,可以笔试形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和滨江教育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3)不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别可享受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2万元/人、3万元/人。

  本次报名,欢迎全国重点大学应届本科生、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在职在编教师来电或现场咨询,但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咨询电话(工作日):87703431,詹老师。

  监督电话(工作日):87702425,姚老师;87702530,郑老师。

  附件: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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