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用职位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1名。报名人数与选用指标不足3:1时,取消本次公开选用。
二、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萧山区各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用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社会学类、党史党建类、经济学类、历史类相关专业毕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需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到2022年6月30日),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定授课技巧,并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科研咨政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且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综合测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2022年6月27日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6369556@qq.com)。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
六、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办公室电话(或短信)通知,进行现场确认。初审通过人数与选用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取消选用计划。
七、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所获荣誉、奖励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自我鉴定一份,到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综合测试
经现场确认,满足选用条件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由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模式为模拟试讲和专业问答,并结合以往教学科研成果(须为第一作者),综合判定成绩。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用人数,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依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由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组织考察,并提供一年内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考察后经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班子会议综合研判,确定拟选用人选(经考察和班子会议综合研判,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选用名额)。
十、公示
拟选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选用工作全过程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留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选用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参选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3.选用对象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况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具体职位根据选用人员的综合情况由本单位统一安排。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717053。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
2022年6月27日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