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学校非编(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属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
产学研合作服务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 硕士研究生;
2.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3.学科专业:理工、经管类;
4.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5.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具有一定的开拓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7.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8.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非编用人,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0日。报名者需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填好的表格及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E-mail:lidaliu@hdu.edu.cn。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通过后,考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确定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报到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878559;
邮箱:lidaliu@hdu.edu.cn;
学校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