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实际工作需要,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编制)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报考基本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持有A1驾照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对滨江及周边地区道路情况有一定了解,驾驶技术熟练,具有基本的汽修常识及相关技能。
(四)报考其他要求
1.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中共党员、退伍士兵、有B照及以上驾照或曾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曾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曾有恶意违章纪录或驾驶证吊销后重新获得驾驶证的;
(7)其他不宜从事驾驶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的3倍,视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7时;
在线报名系统:http://bjq.hhrc.com.cn/vm/Q20FuF1.aspx
请报考者登陆上述链接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请谨慎填报。如因个人填报有误、上传佐证材料不齐全(上传错误)或逾期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报名佐证材料:
(1)本期一寸免冠照片;(必要)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必要)
(3)户口薄户主页及本人页;(必要)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者将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必要)
(5)驾照;(必要)
(6)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如服役证明、驾驶岗位相关劳动合同等);(非必要)
2、现场确认
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至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驾驶技术测试及面试
1、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安排实地测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具体实地测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驾驶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具体面试办法及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按照驾驶技术测试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视情况加试一轮),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将根据招聘单位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被淘汰或个人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被录用人员将通过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合同期限为2年,其中包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存在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各招聘环节期间,考生均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
(二)“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考前35天内有境外、前21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法提供完成相关管控措施证明的伴或不伴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或者定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
(六)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应当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外出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考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人员,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人才储备库,如同岗位出现缺岗情况,由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研究是否需要递补,如需递补的,经书面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使用储备库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571- 87702341。(仅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接受电话咨询,不接受上门咨询。)
杭州市滨江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