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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建德市大同镇招聘第六批优秀农村储备人才15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3-02-15      来源:建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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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大同镇关于公开招聘第六批优秀农村储备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5名优秀农村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5名优秀农村储备人才(岗位1招聘10人,岗位2招聘5人),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2方可开考。若未达到相应比例,将减少招录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建德市的、或生源地为建德市、或婚嫁至建德市常住人员。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农村工作能力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共设置2个岗位:

岗位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生笔试加5分,研究生学历可直接进入考察阶段。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录用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以后出生),持有社工证的社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岗位2:面向退伍军人,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岗位2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判处过刑罚的;

(2)涉黑涉恶受处理或加入邪教组织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过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7)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0)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2月14日在大同镇微信公众号“亘古大同稻香小镇”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大同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2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大同镇人民政府党建办314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3)《大同镇优秀农村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附后)。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

岗位1的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主要为党的相关知识、农村基层相关知识、材料作文等。笔试时间定为2023年2月23日9:00-10:30,地点为大同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4.面试

岗位1和岗位2的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2月24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候考室为大同镇政府二楼会议室。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

5.确定初选人员

岗位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岗位2只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中共党员、高学历层者优先。初选人员在大同镇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6.组织考察

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初选人员进行联审与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的,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录用办法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未能如期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将取消录用。综合成绩半年内有效,如遇录用人员一年内离职,可根据实际需求从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管理使用

录用的优秀农村储备人才,由大同镇政府统一培训试用6-12个月,试用期间生活补贴3500元/月,研究生学历每月另行发放600元补贴。年底绩效奖励,提供工作餐。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作为村储备干部安排至村工作(不限户籍所在村),工作待遇参照村干部委员待遇。

五、组织领导

机关工作人员、各村干部要认真执行镇党委关于优秀农村储备人才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接受招聘对象的宴请和礼品(金)。对于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在大同镇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镇党建办组织实施,大同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同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572081(大同镇党建办杨波)

监督电话:0571-64585873 (大同镇纪委崔亚青)

中共建德市大同镇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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