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务员考试
2014年义乌市政法干警考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须知
http://www.zjgwy.org 2014-11-12 来源:义乌人社局
2014年义乌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学员体检须知
根据《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本周将组织入围体检考生体检,入围名单已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newshtml/4028.shtml)公布。请入围体检考生按以下要求参加体检:
一、有关事项
1、 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早上7:00前到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香山路389号)集合;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体检携带证件:身份证
二、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检,一旦发现冒名顶替,取消本次公务员考试资格,并影响今后考试的报名资格,同时告知单位并视情追究纪律处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请考生保管好自己随身物品,不提倡考生携带贵重物品及通讯工具,如有遗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5、体检当天考生从出发至体检结束返回前不得使用任何通迅工具;
6、体检结束后,所有考生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统一乘车返回,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向体检领队请假,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2、报考人民警察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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