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根据《2021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11日(分4个批次,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地点:永康市委党校报告厅(永康市金都路1号)
二、资料提供
1、《面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2)。
每份表格上各粘贴1张近期免冠1寸正照,考生签名必须手写。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联系人力社保局事管科(联系电话18857936910),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行佩戴口罩,经测温并出示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自觉保持安全间距。
四、面试通知书发放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5月15日和16日,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内容,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永康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9-87101350
附件: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