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江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号)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为充实浦江县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条件:在浦江县社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签订合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之日止;
2、年龄条件:女性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下(196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
报名地点:属地街道党政办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申请方式,并提供①《浦江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③加分项审批表(附件2);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⑥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⑧党员材料;⑨加分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时,各属地街道同步完成资格审查。
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能报考的情形进行联合审查。
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1.2,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消或核减的岗位由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加分情况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考试办法
1、笔试:综合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政热点(2021年5月—2022年4月)、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具体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加分项:加分内容和加分评分标准具体见附件2。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两者合计分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以1: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选岗、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录取通知书到相关街道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须具备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如总成绩相同,具有党员身份的排名在前,同是党员或非党员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排名。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办理聘用手续前遇放弃资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拟聘公告半年内相应职位缺编的可在此次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3.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4.考试安排、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j.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
5.根据省委办、县委办文件精神,专职社区工作者要持证上岗,否则合同期满后不得续聘,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在2025年前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否则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6.咨询电话:0579-84104267。
浦江县民政局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