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8人)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面试入 围名单 |
准考证号 |
笔试 总成绩 |
备注 |
金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
护士 (入围4人) |
傅柏淞 |
007000103403 |
126.5 |
|
徐鲁 |
007000101313 |
122 |
|||
张昀垚 |
007000100917 |
117.5 |
|||
金昌 |
007000100930 |
100.5 |
|||
会计 (入围4人) |
冯宇欣 |
007000100402 |
137 |
||
童淑静 |
007000103002 |
131.5 |
|||
张倩 |
007000100321 |
127.5 |
|||
刘佳乐 |
007000104115 |
127.5 |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1号楼903会议室。
(三)审核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1.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未按金华市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情况由金华市公安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体能测评安排
(一)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8:30。
(二)地点: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东路595号)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48号)、《关于转发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的通知》(公政治传发﹝2020﹞2号)执行,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有关安排
(一)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开始。
(二)候考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裙楼2楼2号会议室。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总成绩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由金华市公安局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公布。
(四)注意事项: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6月17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咨询
电话: 0579—89106967,0579—82512288。
金华市公安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