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务员考试
浙江金华市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23-09-08 来源:金华人才网
中共金华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的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岗位职责
承担培训班组织运行管理(带班)等工作;承担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培训班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活动协调衔接、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等教学运行管理等工作;参与现场教学、拓展训练、访谈教学等课程辅助教学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严谨,工作细致,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吃苦精神。
2.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4.持有教师资格证、导游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认定)。
5.因教学培训等工作需要,形象气质较好,身体素质良好。
6.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成绩情况下优先考虑:
(1)有教育、旅游、讲解服务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2)有演讲、讲解、舞蹈、美术、声乐、体育等特长,特别是近5年有参加过市(县)级以上相关正式比赛的经历。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失信被执行人员;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岗聘用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hswdx316@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工作人员+姓名”)。
3.资格审查:由市委党校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回复。
4.资格复审: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须于参加笔试前,持相关材料、证件的原件到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本次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含),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仪表气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增加检查文身情况,对文身、面颈部文身、着日常工作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不合格。体检和考察结果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中共金华市委党校官网(www.jhdx.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报到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五)试岗聘用
拟聘用对象须在校试岗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确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金华市财政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
3.招聘结束后1年内如有同岗人员辞职或辞退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联系方式:中共金华市委党校行政楼316办公室,朱老师82412368;倪老师8241231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本公告由中共金华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9-82412357;82726056。
中共金华市委党校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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