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医务事业,愿意履行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12月27日止未满处分期限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我市农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工作日8:00-11:30,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吴宁西路60号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9-86856005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等报名材料。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资格审查
东阳市人民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
3、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专业知识。
4、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专业化试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5、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者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7、医院党委会讨论
人事科将考察合格名单上报医院党委会讨论,讨论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8、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健康东阳微信公众号、东阳市人民医院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由医院监察室负责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9、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东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856005
四、监督
监督部门:监察室
监督电话:0579-86859273
东阳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