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名,其中:勤务辅警50名、文职辅警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高于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4.交警特勤巡逻岗位,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优秀退伍士兵的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除文职岗位需具备本科学历外,其它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文凭时间放宽至2020年6月30日;
7.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0年4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条件: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仅限报考巡逻处突岗位);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报考机关部门岗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辅警办616办公室(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0752。
(2)报考巡逻处突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金盾路2号秀洲区巡特警大队一口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1727。
(3)报考交警特勤巡逻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金盾路2号秀洲交警大队南楼1楼101办公室(进门右转);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3733。
(4)报考新塍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朝阳路42号新塍派出所;报名咨询电话:0573-83400572
(5)报考油车港派出所岗位: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奥星路与东方路叉口油车港派出所;报名咨询电话:0573-83845807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4.疫情期间,报名人员戴好口罩,准备好健康码,在门卫处登记后进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6月头,具体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勤务辅警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三项:10X4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各项合格标准详见附件3。巡逻处突岗位辅警合格分数线为总分240分且各单项不得低于35分,其他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各单项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测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勤务辅警巡逻处突岗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得出成绩,其他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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