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4年第1号)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农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土肥植保站)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土肥植保站为丽水市农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研究生专业相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lsnj110.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yhptt@163.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寄送或传真以下材料: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 ②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③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前一天,带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到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于2014年1月11日至1月15日。(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8-2026720,传真:0578-2026719,邮寄地址:莲都区丽阳街827号,邮编:323000)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面试的形式,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下,由丽水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2672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农业局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