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要求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执业资格的应∕历届毕业生(详见招考计划),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部分岗位丽水市户籍或户籍不限,详见招考计划),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后出生)。
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达不到1.2:1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或取消考试。
具体招考计划和职位要求详见附表《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计划》。笔试、面试、入围人员、体检安排等招考工作信息敬请各位考生查询青田人事网(www.qtrs.gov.cn)和青田卫生网(www.qtwsw.com)。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局三楼(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录取规定
1.笔试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请于5月28日前到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 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3名到9名的按1:2的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类岗位(护理学、助产士)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通告。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笔试和面试均凭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3.根据笔试成绩×70% + 面试成绩×3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其它要求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经考试录用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即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3.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4.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录用后,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00792)。
附表:1. 2015年青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考计划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