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今年计划选聘1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丽水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23名。选聘采用择优及公开选聘两种方式,择优选聘不参加笔试,公开选聘人员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可参考可参考《2015年村官考试专用教材》复习,适用于本次考试,预订地址: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s&cid=23。
丽水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决定组织实施丽水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丽水市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23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类、涉农类专业择优选聘30 名(其中涉水类专业9名、涉农类专业12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3名(含我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
二、选聘对象
1、择优选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类、涉农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生村官资格条件)。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2、公开选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生源、政治面貌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基层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具体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各县(市、区)及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告。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四、选聘方式与程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不设笔试,以面谈方式进行;公开选聘包括笔试和面试;浙江省选派的“两项计划”人员无需考试,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直接予以聘用。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6日9:00—5月25日17:00
应聘人员需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7日9:00—5月26日17:00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要求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人员可在5月27日24: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再审核。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7日9:00—5月28日17:00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人员均须各缴纳40元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公开选聘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选聘计划数2倍的情况,将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
4、择优选聘
时间:5月29日至6月20日
6月15日前,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对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谈。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根据面谈情况,综合分析评价,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择优选聘人选,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
5、公开选聘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23日9:00—6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时间:6月27日(周六)下午14:00—17: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统一设在丽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要求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成绩由市县两级在7月10日前公布。
(3)资格复审
时间:7月11日—7月16日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规定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资料同择优选聘,其中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当地公告。
(4)面试
时间:7月18日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分别由各县(市、区) 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7月18日(周六)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两天前向所报考县(市、区)或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体检、考核
时间:8月20日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时间:8月底前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发出聘用通知书;公示有反映问题并经查实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对象收到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有关事项
1、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参加选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不再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4、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官的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各县(市、区)和丽水经济开发区选聘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当地选聘公告。
报考咨询电话:市本级:2091988、2090723
莲都区:2278057、2028997
龙泉市:7262228、7262078
青田县:6822270、6819725
云和县:5121631、5129466
庆元县:6122610、6121947
缙云县:3127520、3312445
遂昌县:8122317、8121309
松阳县:8063903、8063687
景宁县:5082957、5081537
丽水经济开发区: 2626222、2626233
举报投诉电话:209862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