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委(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开展委(局)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丽水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2名。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本人未受过党政纪处分,直系亲属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调动相关规定,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缙云政府门户网站(http://jinyun.gov.cn)、缙云廉政网(http://jw.jinyun.gov.cn/)、丽水市纪委网(http://jw.lishui.gov.cn/)、丽水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lishui.gov.cn/)及《缙云报》上发布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事项公告。
2.报名。报名时需持《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报名需所在单位同意)、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11日17:00(非工作日期间不受理)。
报名地点:缙云县纪委干部室(缙云县行政中心1619室)。
联系电话:3312414
联系人:刘逸
如果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选调名额相应核减。
3.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一)笔试。笔试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等业务能力的测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 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5.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6.选调。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组汇报后,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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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委(局)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缙云县监察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