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委宣传部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市网络舆情中心职业员工1人;
2.编外工作人员3人(其中:市文明单位工作协会2人,市社科联1人,均限女性)。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丽水市常住户口的公民;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8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丽水市委宣传部(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610办公室),联系电话:2098730,2090732;
3.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考生可以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也可同时兼报职业员工、编外用工岗位;
5.录用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6.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100分,其中:(1)笔试:职业员工招聘与编外用工招聘考试卷面统一;(2)面试:职业员工招聘面试与编外用工招聘面试分开进行;职业员工按招录计划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编外用工按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8.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及其他
1.职业员工试用期为一年,第一年参照市委宣传部编外用工待遇,一年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为考核必备条件之一),考核合格后,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标准执行;
2.编外用工试用期为3个月,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市委宣传部编外用工。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