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松委办〔2012〕93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办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1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分数、有关通知、结果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表2张(附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需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材料,于2016年9月5日至9日上班期间到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办公室(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35号)报名,工作人员按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2个小时。考试内容为公务员、事业人员申论考试相关知识,笔试占总分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占总分的60%。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分数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依据优先选择原则,按最终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5.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最终解释权,归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3.咨询电话:8062802,806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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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