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7年第44号)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和高素质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市园林管理局是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丽水市白蚁防治站是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丽水市测绘中心是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均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sjs.gov.cn);丽水人事考试网(www.lsrsks.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327室(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咨询电话:0578-2106258(傅老师)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均采用百分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1.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是否取消,如取消招聘,相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的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100分。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sj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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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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