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关于招聘仲裁办案辅助人员的公告
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是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仲裁办案辅助人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2.具有法律、财务、计算机相关专业,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服务年限至少5年;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送至市仲裁院仲裁服务窗口审核(丽水市中东路557号8楼)。
3.联系电话: 2220291、2967670。
三、考试和录用
1.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情况,择优录用。
2.录用后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等参照编外用工制度执行。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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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事劳动仲裁院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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