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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公务员考试
2018年浙江丽水青田县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人员8人公告
http://www.zjgwy.org       2018-04-24      来源:青田县卫生和计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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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青田县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1.5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大专以上(含)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男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5日之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5日之后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计局六楼(鸣山路8号)。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2018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8:30-17:3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考试


  1、笔试一门,为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应考人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www.qtwsw.com 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在面试实施一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局组织,会同县人社局、县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录用的人员为事业报备员额身份,其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费缴纳标准、职称评聘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等与在编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由青田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负责管理,薪酬由各民营医疗机构自行制定。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服务期至少五年。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500792 监督电话: 0578-6803895


  点击下载>>>


  1、2018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doc


  2、2018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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