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广播电视采编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采编播人员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职位和数量(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5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浙江省丽水市花园路2号丽水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1311办公室)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以“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命名,格式为“word”或“excel”。)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 lsgdzt_rlzyb@qq.com。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提交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由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新媒体记者编辑岗位的考生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新媒体记者编辑岗位考生根据提供的资料写一篇消息或评论,并完成一条指定内容的公众号微信制作。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新媒体记者编辑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采用专业面试。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成绩各占5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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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18浙江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