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4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131名见习生公告
一、招聘对象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莲都户籍为主)。
2、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二、见习期限
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见习结束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的,见习基地将积极协助安排、推荐就业,其中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见习基地在招录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
三、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基地按不低于莲都区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一份、户口簿原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一张、个人简历一份,到莲都区解放街289号(解放街与花园路交叉路口)三楼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大厅2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0578-2172458。报名时间:常年可报名。
五、见习安排
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统一推荐安排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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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