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充分发挥基层公益性岗位帮扶解困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景宁县户籍,就业困难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和四级听力、言语残疾人,身体条件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进村入户、基本沟通、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18至45周岁(1973年8月30日至2000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5.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人员不得报考同类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就近、就便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3-5日。
报名地点:景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人民中路98号)。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登记确认。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益性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二)考试
1.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履职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需服从岗位调剂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后试用期一个月。
五、管理方式
县残联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景残〔2018〕12号)对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三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给予解聘。
六、岗位待遇
残疾人专职委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月工资标准由县残联、县财政局和人力社保局确定,不低于全县最低工资标准。
本公告由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0578-5088647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 0578-508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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