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博物馆讲解员1名(编外用工)。
二、招聘条件
1、青田户籍或生源,男性(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2、热爱青田石雕,对石雕文化有所了解,没有基础者愿意接受培训并掌握基础知识;
3、相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口语表达能力较强,能适应石雕讲解工作;
4、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类似讲解工作经验者,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甲或以上等及各类演讲比赛获奖者可优先录取。
5、男生身高要求1.7米以上,女生身高要求1.6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田石雕博物馆四楼青田石雕局办公室。
4、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等,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0578-6963305。
(二)审核
报名结束后,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报名后,符合资格条件的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聘用。若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聘用,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青田县石雕产业保护和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