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行政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018年第33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是(丽水市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选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
文字岗位 |
专技 |
1 |
本科 |
不限 |
文字功底扎实,从事文字工作两年以上。 |
项目岗位 |
专技 |
1 |
本科 |
不限 |
有项目审批方面的工作经验。 |
|
综合岗位 |
专技 |
1 |
本科 |
不限 |
|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及备注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丽水市所辖范围内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7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xzsp.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审管办(人民街607号)726办公室
咨询电话:2090204、2090286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专业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市审管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