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部分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和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专技人才队伍,大力引进遂昌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所需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遂昌县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遂昌县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八条(试行)》文件精神,我县将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参加“2018年度浙江省卫生人才现场招聘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4家医疗机构共计划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报考人员的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 具有适应相应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遂昌”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报名: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9:00-12:00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用人单位展位报名。(2)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8日16:00投递个人报名材料至遂昌县卫计局邮箱scwsj8123321@126.com,联系人:谢科长,联系电话0578-8132066。
报考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外:①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谈比选和面试方式。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能力、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0578-8132066
遂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578-8130609
遂昌县中医院人事科0578- 8121802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78-8520351
监督电话:
中共遂昌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78-852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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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30日